近日,记者从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衡水市14个村庄获评2023年度“省级森林乡村”。
今年,河北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在各地绿化委员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相关程序基础上,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报送的候选村材料和视频资料进行了初核、评审和实地抽查核验,经审查,认定173个村为“省级森林乡村”。
衡水市新增的这14个村庄分别为:深州市大冯营镇柳家庄村,武邑县武邑镇大郭王思公村、大紫塔乡靳紫塔村,饶阳县五公镇南官庄村,安平县大子文镇西赵庄村,武强县街关镇西宋村,阜城县霞口镇后宫村,枣强县张秀屯镇屯河头村,故城县军屯镇贾庄村,景县留智庙镇西王家村,冀州区周村镇小屯村,桃城区郑家河沿镇种高村,高新区大麻森乡耿家村,滨湖新区魏家屯镇王家口村。
今年以来,衡水市委、市政府将村庄绿化提升和省级森林乡村创建,作为国土绿化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建立健全了“省部署、市负总责、县抓落实、乡村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高标准推进衡水市村庄绿化提升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的通知》,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和居民生态福祉,有效促进增绿、植绿、护绿,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省级森林乡村创建认定工作。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29个乡村被评为“国家级森林乡村”,120个乡村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