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回顾

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千 张正阳 
2023-09-03 10:50:02
分享: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千)8月24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崔保东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进行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邀请到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崔保东,他将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燕赵农村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冀农融媒体中心·河北农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崔保东进行发布。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崔保东:

  大家好!现在我向各位通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

  衡水湖坐落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冀州两区境内,是华北平原唯一保持湖泊、沼泽、滩涂、草甸和林地等完整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生态保护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有着“东亚蓝宝石”“京津冀最美湿地”“京南第一湖”的美誉。衡水湖风光旖旎,鸟类繁盛,不仅是生物多样性的代表典范,更是人民群众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的美景胜地,因此更值得我们去欣赏、去守护。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7月17日-18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近年来,衡水中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先后成立了衡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等专业审判机构,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保问题出谋划策。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该意见,做衡湖保护的“生态卫士”,筑起守护衡水绿水蓝天的司法屏障。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紧扣“生态、研学、冀文化”衡水湖湿地保护主题,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县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构建衡水湖司法保护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明确管辖范围和管辖内容,强化与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衡水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指导意见》以衡水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核心,以大气、水、土壤和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环保问题,为衡水湖生态保护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

  《指导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政治引领“强理念”,提高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意识。要求全市法院干警深刻认识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加深环境保护的思维意识。二是司法保护“全覆盖”,夯实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的基础工作。通过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公益诉讼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的发挥,解决人民群众最希望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保难题。此外,《指导意见》中从禁止捕猎、擅自引进其他物种、湿地污染、噪声污染、违规投喂等方面着重强调了对衡水湖鸟类的法律保护。三是积极开展“三合一”审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的推进力度。积极拓展创新审判思路,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统筹刑事、民事、行政类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县集中管辖制度,提升涉环资案件的审判水平。四是凝心聚力“强协同”,努力构建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的大格局。法院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各部门间协调联动配合,建立涵盖公安、检察、环保、文旅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环境资源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衡水湖生态环境纠纷化解机制功效。

  三、《指导意见》的后续跟进

  《指导意见》制定以后,衡水法院将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对主体的统一法律适用。一是协调联动,共同监管。完善衡水湖生态保护协同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力求信息共享。二是强化宣传,为民服务。建立衡水湖环境资源类案例库,以案说法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线上线下持续宣传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文明理念,最大限度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三是严肃查处,震慑犯罪。严肃查处破坏衡水湖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生态保护修复中的形式主义,为人民群众守护衡水湖的绿水蓝天。

  法院将继续把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司法审判工作主要内容,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促进衡水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全面助力“以湖定城、湖城互动”的城市发展格局构建,努力将衡水湖打造成造福衡水人民的研学旅游观光带、传统文化传承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地,为保护衡水的蓝天碧水贡献法院力量!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崔保东回答记者提问。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亮点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以下个部分,共涉及14项具体内容,分别侧重提高司法责任意识(2项内容)、明确审判职责(7项内容)、完善环资审判机制(3项内容)、加强多元治理(2项内容)、着力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2项内容)。

  一是专章专节规定了对衡水湖鸟类保护的内容。据统计,2022年在衡水湖越冬的鸟类超6万只,截至目前鸟类品种也由建区时的286种增加至333种,依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及栖息地成为工作重点。《指导意见》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以及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以光侵害、食物污染、违规投喂等方式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和栖息地的行为。

  二是明确审判职责,设立了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中院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桃城区法院设立了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构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创设了环保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县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由桃城区法院集中管辖本辖区内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而上诉,由衡水中院管辖。

  四是实现环保司法理念融入审判工作。衡水中院结合衡水湖“生态、研学、冀文化”的文化主题,探索“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环保品牌的创建,妥善审理涉及衡水湖、滏阳河、滹沱河、大运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案件,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水平,确保环境保护司法理念在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中得到统一贯彻落实。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利用视频、漫画、展板等多种宣传载体普及环保理念,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问题二:《指导意见》对打击衡水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哪些具体规定?

  近年来,衡水中院秉承“保护为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司法理念,《指导意见》规定完善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依法严惩污染衡水湖水质、非法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废物、乱砍滥伐周边林木、非法占用耕地、湿地、渔业水域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依法审理涉衡湖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正当履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妥善审理涉衡湖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重点解决公益诉讼受理条件、证据制度、责任方式、诉讼费用负担等问题。我们坚持“依法保护、保护优先、注重预防、损害担责”的工作原则,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力求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律效果,努力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问题三: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具体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好。要让执法、司法人员熟知《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有效解读,以发布《指导意见》为契机,扎实做好保护生态环境、合法利用自然资源的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遵纪守法、规范利用。

  二是贯彻执行好。中院要加大对下监管指导力度,尤其是要把案件公正高效办理作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

  三是协作配合好。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履职履责,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在落实《指导意见》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对于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总结研判,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陈丽琳: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衡水,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张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