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郑连池)近日,景县法院梁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赡养费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成功修补了家庭关系,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该案中,原告李某已年满79周岁,体弱多病,需长期服用药物,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李某育有三个儿女,但由于种种原因,三个儿女都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赵越考虑到本案为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内部矛盾,家事审判不仅是法律的裁量,更要维护家庭稳定,重视情感修复,因此,调解是解决该案的最佳途径。在了解案情后,赵越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耐心沟通,逐个探寻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症结所在。面对原告的哭诉和三被告的抱怨,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从法治、人情、伦理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共同寻求解决之策。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到养老院生活,三名子女配合养老院履行监护职责并共同承担一切费用。至此,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