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王嵩)2022年6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州市妇联联合救助困难妇女李某,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帮助受害人李某解决了生活困难。
“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对生活有了希望。”在接过救助金时,李某激动地说。
据悉,2015年7月29日申请人李某与被告焦某某因债权纠纷一案导致申请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经深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被告至今尚未偿还欠款,深州市人民法院终本执行。
2022年5月,深州市检察机关得知该情况后,与妇联联合对李某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李某为低保户,又是贰级精神残疾,为治病又花费2万余元,其母亲身患肺癌,欠款追不回来又雪上加霜,深州市检察机关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决定给予李某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深州市妇联又联系某社区给母女二人安排了社区清洁工作,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其个人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开展联合帮扶。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州市妇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双方进行充分讨论,针对救助对象、救助方式、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多元救助等工作达成共识,实行“双邀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同妇联协作,采取多元化救助形式,实现共赢多赢的社会救助效果,更好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