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衡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时期,出租车行业作为文明城市的名片和窗口,提升出租车行业形象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衡水市出租汽车运营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二、出租汽车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出租汽车运营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等完好有效;行车时不接打手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四、全体出租车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服务、不拒载、不议价、不绕路、正确使用计价器并主动出具发票等。
五、欢迎广大乘客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遇侵权行为,请牢记车号,并及时收集有效证据(录音、录像、付款凭证等),拨打投诉电话予以举报,经查实处理后将及时给予回复。
六、请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出租车营运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影响行业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限处罚,延期注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停止营运。
举报电话:0318-2134001、0318-12328
特此通告。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