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千 常虹 卢婉凤 通讯员 郄晓强 )7月27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2021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保东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2021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保东,他将就2021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进行解读。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燕赵农村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冀农融媒体中心·河北农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保东: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向各位通报2021年度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俗称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有关情况。
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出台背景
202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努力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中院通过对2021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总结和认真梳理以后,立足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形成了2021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二、全市行政诉讼总体情况及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1年度全市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462件,旧存27件,共计1489件,收案数量较2020年增长54.72%。行政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既反映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也从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更多选择通过行政诉讼等法治方式理性维权。
二是案件类型渐趋多样,司法监督和保护范围不断扩大。2021年所涉管理领域广泛且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加。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限期/强制拆除房屋及清除地上物、工伤/养老待遇认定、行政登记和行政许可等常规类型案件中,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和限期/强制拆除房屋及清除地上物三类案件受案占比达40.6%,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27件,呈上升趋势。
三是府院联动取得新进展。2020年5月18日,衡水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衡水中院揭牌成立,市政府与市中院联合出台《衡水市依法推进彻底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衡水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共同推进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府院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向纵深推进,积极与公安局、人社局等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各机关所涉及的行政案件进行交流,研究解决对策,有力地促进了行政争议的解决。两级法院借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共计化解行政案件160余件。
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上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两级法院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督促相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2021年行政负责人出庭案件185件,出庭应诉率为39.28%,较2020年的24.71%上升了14.57%,但与2020年全省67.22%的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是行政案件在线庭审和办理得到推进。近两年来,两级法院推进行政案件在线庭审常态化,通过运用网络信息化技术,着力解决疫情期间开庭难问题。2021年市中院通过在线方式开庭审理和在线谈话的行政案件114件,是2020年的6.5倍。两级法院全面应用“冀时调”平台,建立起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跟踪等全流程覆盖、数据共享、一站式运行模式。
三、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针对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展现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良好形象,市法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理念,坚定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行政执法中始终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重要依据,关注社会风险防范,注重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行使,在法治框架下谋划工作和解决问题。在行政诉讼中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提升行政负责人应诉能力,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的办理和反馈。
二是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要切实避免执法公示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未进行法制审核等问题。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及时纠正不恰当的理解和适用,履职尽责、主动纠错、依法赔偿,尽量使问题在行政程序中得到解决。
三是进一步应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当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建议以保障复议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加强市级条线部门与各县(市、区)政府在执法标准上的沟通衔接,确保全市范围内对同一类案件的办理标准相对一致。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审查力量,稳步推进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复议案件审查的规范性。
四是理顺行政权责结构,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行主体,提升执行主体的执行能力,理顺权责结构,健全岗位职责体系,规范细化考核评议标准,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对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切实解决执法倦怠和权力滥用问题,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实现行政执法正义。
五是进一步及时关注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2020年以来,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和政策。希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时关注上述司法解释和政策对行政诉讼制度带来的变化,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精神,及时调整应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与法律和司法解释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依法应诉工作更好发展。
今后,衡水中院将不断强化府院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合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
一、衡水晚报:请问我市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与行政应诉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2021年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治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通过行政诉讼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42件,败诉率为6.39%,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仍有不少改进空间。
一是主动作为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仍占有一定比例。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尚需提升。例如个别案件中,行政机关收到投诉后未对投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即予以撤案,或案件处理完毕后未将处理结论告知当事人。
二是规范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反映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仍然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个别行政机关对违法的事实调查不清,导致作出处罚的依据不足,或者处罚的幅度失当。在实施整治行为前未履行催告,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未携带或者出示相关证件;送达的行政决定存在套用文书模板,有明显的错误。
三是基层行政机关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仍不够高,工作力度相对薄弱,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基层法治建设督查以及考核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四是部分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涉行政协议案件败诉率偏高,反映出部分行政机关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不够强。
五是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诉源治理多侧重于法院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前端治理、源头预防机制尚未成型,从源头上促进规范行政执法效果有限。个别行政机关化解意愿不强,宁愿承担败诉结果,也不愿意主动化解。
二、衡水广播电视台:请问应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
答: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能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审判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两级法院不断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一直高度重视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机制的建设。行政机关对涉及法律问题、重大敏感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等重大案件进行决策时,可以邀请法院进行法律论证,预判决策的社会风险,从而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行政机关在对涉土地征拆等重大敏感案件作出行政决策后,可及时与法院通报该类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人民法院在对该类案件立案前与行政机关做好沟通,争取在诉前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和行政机关要根据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要求确定专门联络人,方便互通信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行政机关提出的业务培训需求,可有针对性地做好业务培训和专题业务讲座。
对典型行政案件,可适时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让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法院审理过程,解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审查要点,了解当前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矛盾焦点,掌握行政应诉要点和技巧,增强履职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责任意识。
三、长城新媒体:请介绍一下我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运行情况?
答:衡水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2020年5月由衡水市人民政府、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融合法院、司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涉诉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化解。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搭建起平等沟通的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对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化解工作的持续开展,衡水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指导全市法院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324件,实现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效果、案结事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