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民警和辖区居民联手,成功救助了一只受伤的黄爪隼,并积极联系专业人士对其进行救治。
5月5日上午10时许,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在自家的门口发现了一只鸟,外形似鹰,疑似受伤无法飞行,请求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观察发现,这只鸟奋力扑打翅膀但无法飞行,右爪缺失,受伤严重。初步查阅诊断后,发现这只鸟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爪隼,因其腿部受伤,无法站立飞翔。民警决定将黄爪隼带回派出所暂作寄养。在对其投放食物和水之后,民警一方面对黄爪隼伤口进行简单处理,避免其伤势扩大,另一方面紧急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黄爪隼移送到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治。
经专业人士鉴定,被救助的大鸟系黄爪隼,别名黄脚鹰。黄爪隼较为罕见,在吉林、辽宁、河北、北京、新疆等地为夏候鸟,在云南为冬候鸟,通常3月末至4月中旬迁到北方的繁殖地,10月末至11月初离开繁殖地。它也是迁徙旅程最远的猛禽之一,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目前,这只受伤的黄爪隼正在进一步治疗中,待其身体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在发现伤病残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请及时拨打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救助热线0318—26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