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教育考试院获悉,衡水市2022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4月6日至4月19日进行。
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条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遵循衡水市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自定。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不得报考“3+4”本科、五年一贯制公费师范生和普通高中学校。
为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今年衡水市继续采取身份证刷证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即在“衡水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中考报名”,登陆《中考报名系统》完成报名。需要提醒的是,考生报名信息中的联系手机,要使用考生法定监护人的手机电话,该手机电话将用于考生志愿填报时获取短信验证码,考生家长不要更换该手机号码,以免在填报中考志愿时无法进行验证。
衡水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照顾的政策。根据《衡水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优惠加分实施办法》(衡教考〔2020〕3号)规定,烈士子女加20分,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加10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全市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加20分。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全市公安英模的子女,全市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市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加15分。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加10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有关优待政策参照衡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