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武强县公安局北代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件,对两名违法人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2年2月20日,违法行为人朱某英从常住地北京市丰台区到武强县北代乡朱庄村探亲,其和常住在朱庄村的弟弟朱某臣均未向村、乡报备。当日21时许,朱某英及其弟弟朱某臣接到北京市丰台区防疫部门电话,告知朱某英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仍未主动报备。直至21日13时41分许,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协助查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朱某英的函,后朱某英被送往我县集中隔离点隔离。两人的行为对防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英、朱某臣两人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县两级防疫通告要求,按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