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公交总公司获悉,根据往年春节期间客流变化规律,春节期间,市区公交车辆有所调整,请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主城区公交农历腊月廿九(1月31日)运营四分之一车辆,16时30分开始车辆逐步减少;农历正月初一(2月1日)运营四分之一车辆;农历正月初二(2月2日)运营三分之一车辆;农历正月初三(2月3日)运营三分之一车辆;农历正月初四(2月4日)恢复正常营运。除农历腊月廿九(1月31日)下午外,主城区各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不变。
此外,冀州区61、62、63、65、66路城乡公交线路,自农历腊月廿九(1月31日)至正月初三(2月3日)暂停营运,农历正月初四(2月4日)恢复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