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要闻

衡水推进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业务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陈岩 张颖 
2022-01-15 17: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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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全力推行省内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

  所谓“全省通办”是指我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受理地点为全省具有户籍管理权限的公安派出所(含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大厅)。年满16周岁公民,由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监护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无法证明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此项业务启动前,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电台和衡水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公布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所需手续等,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理。启动后,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首次受理业务民警是省内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身份信息、申请条件进行核验的责任,确保手续齐全,户籍地派出所备份受理点采集同框相片、告知承诺书等手续。同时,严明工作纪律,要求户籍地派出所在接到受理点传输照片后,要当场审核确认,并将照片导入人口管理系统,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扯皮,不予受理的要及时向受理点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情形。受理点和户籍地派出所严禁出现不清楚、不知道、不会操作等问题。

关键词:衡水,身份证,全省通办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