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对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进行表彰,衡水市三人三集体获此殊荣。
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为:饶阳县公安局三级警长许晶,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苏恩辉,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驻武邑县张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郭孟福。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故城县审计局、桃城区委组织部。
近年来,全市广大公务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在疫情防控、产业转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实际行动和突出业绩践行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用不懈奋斗和无私奉献展现了衡水市公务员队伍对党忠诚和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思想境界、时代风采、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