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重点河湖断面巡查巡视及数据分析报告预警工作机制》。从7月1日开始,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对辖区内15条河渠、42个断面共计14项巡查内容进行巡查巡视。
为及时发现、处理、解决断面达标方面的问题,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衡水市对滏阳河、滏阳新河、清凉江、滹沱河等15条河流,以及南顾城、巨鹿村桥、侯店桥、十八庙桥、富村桥等42个断面,每天派人员开展对各考核断面及上游各市每条河渠出境断面的巡查巡视,做到重点河湖断面“有水监测、无水监管”。
巡查内容包括:断面是否有围栏隔离、断面是否断流、上游是否来水、是否有倒流、水质清澈或浑浊、水质是否有明显变化、是否进行了采样、流速快/慢、水位升/降、是否有垃圾/漂浮物/水草等、是否有钓鱼/捕鱼等人为干扰活动、发现的问题是否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交办、交办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整改、整改的进展及结果。
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现场巡查巡视情况,对各个县市区的问题进行预警预报,相关县市区要认真排查超标原因和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