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日前,衡水市税务部门在全市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首违不罚”制度,是指对于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第一批清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一批清单共十项,均为纳税人经常遇到的问题,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下一步,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后,衡水市将立即跟进。(来源:衡水日报客户端 记者 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