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起,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执法罚没款收缴,依托“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实行现场电子化收缴(微信、建行),收缴后缴款人可凭短信信息自行查询和打印电子票据。
当日17时许,执法人员在办理一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案件中,经当事人申请,现场开出了第一张罚没电子票据,标志着衡水市交通执法罚没款实现现场电子化收缴。
目前,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都已开通现场电子化当场收缴账号。对处罚决定无异议、要求尽快处理的当事人,不必再到执法机关缴纳罚款,只需现场扫码,通过微信或建行2分钟即可完成罚款缴纳,扫描支付后,当事人可登录手机短信提供的网址,自行登录打印票据。现场电子化收缴的实现,不仅使当事人办事程序更加便捷高效,而且执法人员从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结案,全过程都可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提升了路面执法效率,有效防范“人情案”,交通执法程序进一步阳光透明,为提高衡水市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水平,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记者 张洪宁 通讯员 孙强 庞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