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桃城区税务局和桃城区居民医保中心获悉,11日起,桃城区城乡居民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集中征缴,缴纳标准为250元/人,集中缴费截至12月15日。
据了解,具有桃城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具有桃城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持有本辖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均可参保。居民参保时,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须全部参保(农村参保人员包括乡镇中小学农村户籍在校生)。成功在缴费期内缴费的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农村居民可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并缴费,因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错误或新增人员,到本村村委会填写《人员信息变更表》,各村集中上报医保中心进行更改,修正后本人再去村委会办理缴费。
新参保城镇居民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持居住证的还需本人书面承诺未在原籍参加医保),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社区)填写《居民参保登记表》,在参保登记完毕三个工作日后缴费。至于老参保城镇户可持中国银行储蓄卡到市区中国银行13个网点缴费,也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缴费的方式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后新出生的婴儿,监护人必须持相关材料先到桃城区居民医保中心办理2019年度参保登记手续,然后才能在今年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医保费用。民政部门负责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扶贫办负责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其参保登记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此外,市区中小学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已经在学校缴了费的学生,不用在村委会重复缴费,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也不要再缴纳居民医保。详情咨询可拨打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话2259568,桃城区居民医保中心电话:285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