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梁久丰率省人大常委会地下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到衡水市,就《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军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副市长崔海霞出席会议并代表市政府做汇报。
检查组先后到滏阳水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桃城区赵家圈镇北郎子桥村,景县广川镇北杨木村、龙华镇、京杭运河景县安陵镇华家口段,实地检查了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水厂建设、江水切换利用、热备井取水计量设施,自备井取水计量,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农业灌溉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衡水市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深入交流。对衡水市地下水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表示,衡水作为资源型缺水城市,要综合运用法治、行政、市场、教育等手段,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抓好有利机遇,加大外流域调水和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力度,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网和数据库,推动地下水资源长效保护。要坚持科学管水、依法治水,合理规划地下水用途,努力创造出地下水管理工作新成绩。
刘永军表示,衡水市将认真贯彻《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和改进地下水管理工作,为促进衡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