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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邢梅智 李珊珊
2020-04-09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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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讯(记者邢梅智 实习记者李珊珊)4月8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丽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丽: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全市税务系统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就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中国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发布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李国增局长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增:

  尊敬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衡水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决策部署,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坚定信心、精准施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一下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从五个方面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推出的便民办税措施,如果有不清楚、不全面的地方,稍后大家可以进行提问。

  一、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国家针对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后出台了4批共20项税费优惠政策。为了确保这些政策在衡水全面落地,全市税务系统积极作为、持续用力,结合实际地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预计减免税收2亿元,减免社保费7亿元。

  (一)支持防护救治方面

  一是对全市16家定点医院进行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辅导,对743名医护人员、1899名防疫工作者取得的265.87万元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我们已经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信群和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对全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支持物资供应方面

  一是对全市41户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进行了政策辅导,全额退还了其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进一步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是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涉及全市交通运输企业1289户,相关运输收入300万元。

  三是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生活必需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全市上述三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232户,享受免税政策的收入达到1.19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也可以享受到该项免税政策。

  四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购置设备的,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设备购置款。全市共有6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购进了价值898万元的设备,可以享受该项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还有1户企业计划购置200万元的设备,我们已经向其辅导宣传了政策,企业购置设备时也可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三)鼓励公益捐赠方面

  一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的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税前全额扣除。

  二是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税前全额扣除。

  三是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的范围。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18户企业捐赠了2641.9万元的现金及物品,100820名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了612.04万元现金及物品,4051名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了17.54万元物品。上述捐赠均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税前全额扣除。同时,95户企业捐赠的货物还将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优惠政策。

  (四)支持复工复产方面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我们梳理汇总了全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5个行业共1867户企业的名单下发给各县(市、区)税务局,并以手机短信方式进行了该项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对亏损企业进行政策辅导。

  二是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将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季申报的申报期结束后,我市6.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预计减征增值税14544万元。

  三是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三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分别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我局已经及时开展了2月份已征社保费的退费工作,涉及企业和单位5052户,退费数据10711条。税务、人社、医保三个部门按政策批量办理退费业务,直接将应退费款汇入企业和单位的银行账户,企业和单位不需提出申请和报送任何资料。截至3月31日,全市累计为4092户企业和单位办理了退(抵)社保费业务,退(抵)费金额4245万元,工作进度达到97.5%,位居全省前列。中小微企业已全部实现应退尽退;大型企业实行抵缴,部分企业单位待省人社厅划型确定后将及时完成退抵工作。

  四是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鼓励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3月1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扶持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困难减免。我局将组织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落实好税收减免。

  五是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市涉及5户相关企业,预计减免税额300万元。

  六是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全市60%左右的丝网产品和20%左右的化工产品受益该项政策,退税率由10%提高到13%。我局将从4月份征期开始,对3月20日以后出口的相关货物按照新税率办理退税。

  二、针对疫情防控的便民办税措施

  在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税务系统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优化纳税服务和推进办税便利化为突破口,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一)简化程序加快企业开办速度。推行涉税事项容缺办理,对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业务。2、3月份,共为2074户新办纳税人进行了开办登记、为24户临时纳税人进行了临时税务登记。

  (二)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大力推广“非接触式”网络办税,实现了334个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由原来的125项拓展至160项,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均已实现“掌上交、网上办”。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推介涉税事项网络办理渠道,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各项涉税业务。2、3月份,全市共有35.8万户次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理了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户数占全部申报户数的99.5%。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网上办理,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共为799户出口企业办理退税2.19亿元,同比增长3.79%。

  (三)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为方便纳税人疫情期间领用发票,我局与邮政部门合作,于2020年2月10日零时起,全面开展发票邮寄业务。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发票邮寄功能实现,相关业务免收邮寄费用。截至目前,已为全市899户企业邮寄发票7.97万份。

  (四)强化网上税费咨询辅导。一是强化热线咨询服务。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均增加了热线咨询服务人员,确保接线通畅、解答准确、服务优质。2、3月份,共接听纳税人咨询电话2万余次。二是强化线上咨询服务。通过网络,我们举办了51场纳税人涉税问题解答活动。三是强化线上政策辅导。通过网络课堂的形式,我们举办了152场网络培训。同时,我们通过微信、钉钉等网络平台,为6.3万户纳税人开展了涉税业务辅导。

  (五)精准分析增值税发票数据。我们税务部门着眼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分析,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深度挖掘经济发展上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助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科学决策。目前,我局已累计完成14期专题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报告,并向发改委、财政、工信等职能部门报送了情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我们税务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力争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另外,当前正在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时间从4月1日到5月20日,我们税务部门将结合主题推出一些列税收宣传活动。在这里,我诚挚地邀请各位媒体朋友参与到我们税收宣传工作中来,让我们一起通过税收宣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积极的贡献。

  谢谢!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丽: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记者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一)衡水日报:这次的疫情对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刚才李局长提到了对这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具体解读一下相关政策规定?

  李国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里所说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另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衡水广播电视台:想问一下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将开展哪些具体的活动?

  李国增: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时间比较长,一直到5月20日结束。在这期间我们安排的宣传活动很多,我简单说几个:

  一是我们将开展税收宣传线上“六进”活动。就是通过网络渠道开展税收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街道、进农村等活动,更广泛的宣传税收政策。

  二是我们与衡水电视台合作开设“税润湖城”电视宣传栏目。通过电视节目的形式宣传介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涉税事项办理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是我们计划制作《时光映像——照片里的中国税收》视频节目,以讲解税收历史照片的形式,生动阐述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工作的发展历程,系统展示税收工作在每个时期的形式和特点,以及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

  四是我们计划举办一个抖音作品大赛。市税务局的抖音账号已经上线,这是我们推动税务部门融媒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税务干部积极开展抖音作品创作,并联合市电视台开展优秀作品评选和展播活动,以此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创新形式、提高质量。现在我们已经发布了几期作品,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抖音账号。

  五是我们将邀请媒体记者开展“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发展”集中采访活动,通过与大家的合作交流,不断提高我们税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届时参加我们的相关活动。谢谢!

  (三)长城新媒体:税收大数据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从税收大数据来看,目前衡水市复工复产总体情况是怎么样的?谢谢!

  衡水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同辉:我们市税务局根据增值税发票的使用情况对全市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分析。据目前情况看,全市总体趋势是向好的,全市企业开具发票户数的占比跟去年同期相比大概在70%左右,开票金额的占比跟去年同期相比大概在90%左右,所以说全市复工复产的总体趋势是呈阶段式上升的趋势,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应该是会迎来一个全面复工复产的大好形势阶段。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丽: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税务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衡水,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