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衡水讯(记者张千 通讯员张文婧 王真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景县人民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行“互联网+审判(调解)”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审执工作,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实现了抗疫、办案两不误。
线上调解,“握手”言和
近日,景县法院法官利用电话联系、微信交流的方式,成功远程执结张某强与德州某建材有限公司、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由于被告系德州人,疫情期间不方便与其面对面接触,法官助理及其团队积极配合主办法官,利用微信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给付货款333274元,双方当事人在涉案金额上出现分歧,干警们组织其在网上交换证据并质证,最终将金额确定为264865元。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仍未解开,于是法官决定进行分头调解,经过长达6个多小时的微信沟通,双方终于做出让步,原告同意被告给付26万元,并自愿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被告也明确表态会立刻筹钱偿还债务。
远程庭审,高效便民
为保证案件在审限内正常审理,又能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的聚集,2月19日上午,景县法院刑庭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在远程视频中,由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法官在法院审判庭实现三方影音实时通讯。法官、公诉人及被告人均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案件的承办法官依法核实了被告人身份的真实性,遵循了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的诉讼权利,案件顺利高效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