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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督导检查

来源: 衡水日报  作者:伊敬东 李红魁
2019-12-25 1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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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按照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衡水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经部门联席会研究,市卫健委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督导检查工作。旨在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全市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督查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督导检查以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集中督查;市直医疗机构进行院级督查。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督查机构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个人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行为,非法获得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等其他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督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严肃查处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督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重点督查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情况,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有无其他乱收费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通过督查,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衡水市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关键词:衡水市,医疗乱象,整治,督导检查责任编辑:胡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