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学校手拉手 补齐短板保均衡
“去年9月,县城各学校选派9名优秀教师来我校支教。支教老师们带来了县城学校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给我们农村小学注入了新的活力。”近日,枣强县新屯中心小学校长马立国说:“一年来,在支教老师的示范引领下,学校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作为教师交流受援学校管理工作者,他的话很有代表性。
近年来,衡水市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作为引导城镇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和边远薄弱学校流动、均衡城乡师资资源配置、缓解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问题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枣强县作为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第一批省级试点县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16年,衡水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试点。2017年,全市广泛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等对口帮扶交流活动,省教育厅于2017年底对全省各设区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了考核,该市的考核结果为优秀。从2018年9月开始,该市逐年提高交流比例,城镇学校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全部进行交流。2018-2019学年度,该市各县市区三分之一以上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结成对口支援关系。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都成立了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促落实的坚强组织保障。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情况调查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情况调查汇总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逐一梳理,把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造册登记,建立信息库,为交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通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不断规范交流方式,细化交流方法,逐步提高从县城交流到农村的教师数量。市教育局通过不定期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简报》和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形式,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交流工作。各县市区出台实施方案,制定交流轮岗计划,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了“结对子”“联盟校”“名校办分校”“教育集团”等交流方式。
如今,冀州区南午村学区一所初中、三所小学彻底变了样,有了较大程度改观和进步,教师们劲头足了,学校管理规范有序了,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上升了。这一切变化都得益于冀州区选派第四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范生新到南午村学区中心校任校长职务,把市区学校先进的管理理念带到了偏远乡镇学校。这是该市推行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带来可喜变化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该市共交流校长376人,共交流教师4201人,到2020年,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实现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为加强管理,市教育局制定完善了教师校长交流管理办法、考勤考核制度。2016年4月,建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月度汇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29日汇报当月的交流情况。2017年4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交流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以派入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县级教育局综合协调。交流人员每个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该市下发文件规定,从2020年开始,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同时,逐步完善教师校长交流激励机制,明确规定,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校长在乡村工作期间享受与当地学校教师校长相同的乡镇工作补贴,探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建立优秀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制度,制定补贴办法,鼓励县城优秀骨干教师在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抽空到农村巡回教学。
教育公平,民心所向,衡水市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交流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打好教育公平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衡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