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本网原创

《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卢婉凤
2019-11-20 11:40:00
分享:

《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胡竞文 摄

  长城网衡水讯(实习记者卢婉凤)11月20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强依法治市,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该市出台的《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衡水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志会介绍,《条例》明确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从政府职责到部门职责进行了规范;结合衡水市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责任区的划分、责任人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城市市容管理制度;围绕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其中,《条例》第三章重点针对城市管理中棘手的突出问题进行规定,并设定了法律责任。一是规范了公共场地和道路上市容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了沿街门店经营者的活动。三是严格规范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管理。四是对各种小广告进行治理。五是对有关涉及市容夜景照明的情况进行规范。六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施划及停放管理进行规范。此外,还对施工现场的围档作业和地下管线建设进行了规范。

  《条例》共六章,五十一条,是衡水市第一部专门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法规,也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会对对改善衡水市城市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衡水市,市容,环境卫生,《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