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院“三个规范”提升基层党组织引领力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衡水市中院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实到司法审判各项工作中,使内部管理日趋规范,工作效率显著提升,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理论学习。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衡水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带动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读本。另外,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党日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规范了学习资料。购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平语近人》等书籍,并为党员统一配备学习笔记本,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书记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认真备课,带头讲课;党支部书记有针对性地为本支部党员讲党课,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的过程。
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注重典型引领。中院党组积极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学习邹碧华、黄志丽、方金刚等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注重“谈心”。中院党组通过支部党员会、谈心谈话等举措,对全院干警思想状况进行分析,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注重规范党员活动阵地。按照“八有”标准配置了党员活动室,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教育活动提供了活动阵地。
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提出部署要求。党组书记、院长郑喜兰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全员集体警示教育、全员排查廉政风险、全员建立防控措施、全员公开廉政承诺”机制,形成职责明确、覆盖完整的责任体系。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结合突出问题和市委巡察组巡察我院时发现的问题,整理出具体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全程跟踪进展,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集中抓好廉洁从政教育,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教育转化,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廉洁自律情况,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