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切实服务发展服务民生
河北省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民企予以奖励
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保护协作、提升自身维权意识等方面精准施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将全省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生产集中地、产业聚集区、销售集散地等作为监管重点,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风险排查工作,实施“一业一策”,对侵权假冒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申报驰名商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扩大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将驰名商标列入企业名称禁用字库,在相同行业上禁止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依托科技手段,强化对互联网平台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侵权假冒及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对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咨询、鉴定、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监管,依法规范执业行为。
大幅缩短民企发明专利授权周期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河北省设立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从事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业民营企业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由22个月缩短到3至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7至8个月缩短到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由1个月缩短到5至7个工作日,使创新成果保护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实现专利的快速确权和保护,对企业提交的专利复审或无效请求,在2个月内完成复审预审、1个月内完成无效预审;对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在10日内办结;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在1个月内办结,为民营企业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发挥集成优势,监控和预判知识产权侵权倾向,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维权水平。
强化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沟通、风险研判和办案协作等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传递、案件移送的无缝衔接,实现优质、高效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鼓励和引导专利中介机构进入民营企业,帮助民营企业提高专利预警能力,应对在专利技术领域里的挑战,减少专利纠纷的发生,减少专利侵权行为,保护好自主专利权,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鼓励民营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等国际条约进行专利申请。对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企业注册费用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通过PCT进行专利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授权后每件资助5万元,提升民营企业国际竞争能力。
依托12315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的统一号码受理,统一预警提示,统一办理投诉案件,统一反馈处理结果的“四统一”。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进行督办。(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