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和河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形成防控合力,坚决防范祭祀活动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平稳度过清明防火关键期。
清明期间历来是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高危时段,林区牧区上坟烧纸、抽烟燃炮等祭祀用火集中出现,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通知要求,清明节前,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封山禁火令、高火险警报、火灾查处案例等。深入林区牧区,通过增设宣传碑牌、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悬挂警示旗、开通大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造浓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民政部门要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传统祭祀方式。同时,引导和鼓励群众将林区牧区散葬坟墓迁入集体公墓,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各地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防范火灾的关键。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组织护林员、护草员、检查站、巡逻队、瞭望哨等各类防控力量全员上岗到位,全面强化巡查防控力度。对林区牧区坟头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管人员,确保祭祀点位有人看护。要盯紧环京地区、重点林区牧区和各类自然地等关键区域和特殊人群,确保重点部位安全,严防人为火灾发生。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用火高压态势,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打出声势,形成震慑。民政部门要加强祭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祭祀区,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清明节期间,各地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应急值守。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清明期间专项预案,组织各级各类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加强巡护,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重兵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祭祀场所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公墓和临时设置的集中祭祀点要加派人员值守巡护,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报林业草原部门支援扑救,严防小火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