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视点

衡水重拳击“拒执”千里追“老赖”

来源: 衡水晚报  作者:郭建博 羡依心
2018-07-21 08:49:11
分享:

  日前,阜城县公安局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民警辗转奔波,远赴千里之外,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五名“老赖”押解回阜城。

  自今年6月起,阜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陆续接到县法院案件移送函:根据申请执行人河北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税某、汪某、李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黄某、税某、汪某、李某、王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完全了解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后,明明有能力执行却至今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出的财物,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刑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黄某等人已经外逃。经过深入工作,民警迅速摸清了5人的藏身之地,随后兵分多路,几经辗转,远赴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等多地,将涉嫌拒执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押解回阜城。

  违法本已是错,对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岂不是错上加错?落网的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有一个心理,觉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我不执行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反正就是一个民事案子。”他们可能没有想到,民事变刑事,有时就是这么“简单”,《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视法院裁判文书为儿戏、践踏法律尊严的失信被执行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奉劝各位有“老赖”心理的违法行为人,悬崖勒马,为时未晚,一旦法网加身,只能追悔莫及。

关键词: 衡水,老赖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