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市将特困人员救助、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列为“双创双服”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全市民政部门集中力量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提高保障水平。
大力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日前,我市研究通过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年平均基本生活费达到5554元,城市特困人员年平均基本生活费达到9450元,所有县市区均实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指导标准调整到城市不低于8580元/年、农村不低于4680元/年”的省定目标。为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提高床位利用率,市民政局制定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进程。按照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半自理、自理三类情况,组织开展对特困人员进行自理能力评估,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工作。
持续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今年,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力度,桃城区确定建设和改造提升3所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是中华街道福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路北街道利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河东街道桥东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覆盖城市所有街道。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桃城区依托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通过加大与社区老年人签约入网、与服务企业签约服务等措施力度,扩大主城区居家老年人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市民政局以牵头组织创建星级养老机构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整体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帮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我市下发《关于深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对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养老服务补贴,在全市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