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2月25日下午,衡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景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吕志成、王金刚、李洪林、马福华、崔士霞、钮兴辉、孙世岩、杨士坤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全面深化改革考察团赴贵州、市公安局赴宁波学习考察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市司法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领域、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领域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情况的汇报,书面听取经济体制、生态文明、城乡发展一体化、民主法制、社会治理体制、文化体制、纪律检查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等领域改革和冀州区全力打造现代社会治理“四化”体系新模式改革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度谋划明年改革工作。要把2018年作为我市改革质量提升年,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等,推动改革向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改革质量。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进一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产业集聚和转型发展新模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大力推进“三区同建”;创新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继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高效服务型政府;创新金融监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强化主体责任促进工作落实实施意见》,推动改革项目精准谋划、精准实施、精准落地。要持续推进年度改革要点、“1+1”和“微改革、微创新”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深入开展大督查活动,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改革成效评价制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记者崔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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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衡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