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衡水频道欢迎您
县区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衡水频道 >> 本网原创

被偷后抱怨提醒者当反思 道德人情不能一文不值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1-04 11:30:5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语:在商场被偷后,四川眉山一女子用发帖来宣泄自己心情,并公开抱怨后来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女子因此遭到网友集体炮轰。几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跟帖解释,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几人,自己担心打不过等。事情原本可以到此为止,但这位女子又抱怨这名男性路人应该以“跑几步,假装喊我”等方式提醒自己,再次遭到网友炮轰。

  “被盗者”欠“提醒者”一句“谢谢”

  当肯定“提醒者”的出发点和动机

  从提醒者的角度来看,在小偷人数占优,且家人有可能被危及的情况下,选择用一种相对安全的方法提醒被盗者,也无可厚非。这种打了折的善意,相比于小偷的恶意,以及其他可能看见但选择漠然的看客,显然要好得多——至少,让人感到了该男子对善意的向往。古人所谓对善意应该“观心不观迹”,就是指一个人心存善意,哪怕最终没达到最佳效果,但至少应该肯定他的出发点和动机。这也许就是“吃瓜群众”们一边倒地指责被盗女士的原因——人家在并没有义务提醒你的情况下提醒你,不仅没得到感谢反而被骂,实在是本末倒置,是非不分。

  道德人情不能一文不值

  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此类新闻堪比“老人摔倒没人扶”更为不耻,你说你丢了钱包、身份证、购物券蓝瘦香菇,我说你脑子缺根弦,还要我“跑几步,假装喊我”难受想哭,蓝瘦,香菇......还是继续逛商场好,灿烂的镁光灯不用我等准许诺,在潮来潮去的人群中要求我们回首再望她一眼。

  回到正题,就具体情况而言,路人甲提醒事主的物品已被盗且被转手已过一分钟,仍选择告诉事主,相信看见这幕的人不止有路人甲,还有路人乙、路人丙,但更多的路人沉默如金,无非是“关我屁事儿,又不是偷我的”心态作祟,只剩下路人甲一马当先,敢为表率。只可惜好心人首当其冲,给予事主的热度是50度,而被偷人的要求比较高,希望是90度到100度。于是,她谴责了50度的路人甲,吃瓜当群众的人反倒什么事都没。

  钱钟书先生曾说:“此心忍死最堪哀。”意思就是天底下最悲哀的,莫过于忍看自己或他人的身死而无动于衷。这里的问题虽不在于和小偷斗勇流血涉及身体损伤说事,而在于普通的道德人情。事主未对好心人善意的提醒说句道谢,也未对发帖抨击路人甲不继续和小偷团伙斗智斗勇有过悔意,继续固执己见提醒者没有尽力帮自己,好心人不能一说了之。此等“屌丝”在宣泄自己被偷后的情绪后,完全没站在路人角度着想。对别人的道德要求非常之高,以致形成了个有趣的现象:当看见有人落水了,或者有偷盗抢劫的,自己选择做一个围观的吃瓜群众或者路人乙。当自己成为受害者时,又会大骂社会冷漠无情。此等行为促成了社会的不良风气,受到伤害之后,以致激愤地说:“十个城里人有九个是黑心的”,直至最后蒙着良心,继续上演“三观不正”的续本。此心忍死最堪哀啊!

  要理解别人的“不得已”

  围观者不仅不满意发帖者是非不分的态度,更对发帖者道德绑架式的话语表达了充分反感。从引来骂声的权重看,“不识好人心”引来的批评和骂声,只占到三成左右,而认为对方天然该帮助自己所引来的指责,应该占七成左右。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对只知道站在自己立场上对别人指手画脚的做法并不认同,大家越来越清晰的共识是:不顾及对方的处境而片面地让对方承担道德高标的行为,越来越不被人们接受。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能理解别人的“不得已”,而只从自己角度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在当下社会的语境里,显得十分不合时宜。

  “被盗者”和“提醒者”都要反思

  从维护社会良俗的角度来看,几方的做法都有可优化之处。比如,在提醒者一方,是否可在盗窃实施的时候,用一种相对安全和隐蔽的方式,提前打岔盗窃的实施,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再人多势众,终究多不过正义的民众。至于被盗者,完全可以用一种并不情绪化的方式,把自己经历的事情表达得更冷静客观,而不是咄咄逼人,出言不逊。这样,便不至于使自己既丢了钱财,还不被同情。而跟帖的网友们,也完全没必要以“骂”的形式来表达观点,让被盗者雪上加霜。大家应该同仇敌忾的,本是小偷,但在大家的混战中,小偷居然神奇地被遗忘了。

  也如老舍先生曾说:“我想写一出最悲的悲剧,里面充满了无耻的笑声”。上述的报道在我眼里,就是一出悲剧,“被盗者”欠“提醒者”一句“谢谢你”,“对不起”。现代社会,有人给予提醒却因帮忙不到位,被事主诟病,令人心寒,你要我跑几步,再假装喊你,这是病,得治!除了赞扬好心人送温暖,每个人更多的应是反思,反思到底是什么将道德人情变得如此一文不值,到底是什么让冷暖自知变成了自怨自艾!

  要接受“平常之善”,也不宜过度追捧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曾经是不认可“平常之善”的。那时候的道德词典里,只有“见义勇为”这四个字,而做不到这一点,则会被人讥笑。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见义勇为是存在风险的,更加倾向于“见义智为”。这一语境下,“平常之善”大量出现,并且得到了认可。

  这一新闻中,众多网友对女子的谴责,对男子的肯定,正是出于一种对“平常之善”的认可。这种认识的出现,应该理解为是一种进步,这说明人们对于道德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已经抛弃了过去不切实际的想法。只是必须指出,这也只是“平常之善”,在其上面还有见义勇为这样的大善。如果我们对于“平常之善”过于追捧,那置见义勇为于何地?

  在众多评论中,看到了一个很是耐人寻味的评论,一位网友讲,“你们就吵去吧,我仿佛看到小偷正在一边偷着乐……”对于小偷来说,最希望看到的,恐怕就是这样一种情况。有必要指出,见义智为也是一种“善”,但不能把见义智为与见义勇为对立起来,甚至以见义智为完全取代见义勇为,只有见义智为而没有见义勇为。看到一起不公不平事件的发生,每个人只想到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是止于一声提醒,这样的社会,恐怕也不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社会。

  对于这一事件的认识,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接受一种“平常之善”。如果说,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还在对当事人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完全不能接受“平常之善”,是一种观念落后的话,那么在我们的道德词典里只有“平常之善”,而没有更高层次的道德追求,也是一种十分严重的问题。具体到这一事件,应能接受路人提醒式的“平常之善”,但是,也不要过于拔高“平常之善”,在我们的视线里不能只有“平常之善”。

  (据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江苏网等综合)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被盗,提醒,人情

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