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硕果盈枝
今年以来,故城县把保护文化遗产作为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内涵的一项重要工程,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 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故城县登记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189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饶阳店庆林寺塔)、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十二里教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园、郑口挑水坝),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未定级171处。 为确保文保单位免遭破坏和防止重要文物丢失,故城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理念,重新修订了《文物保护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章程》等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普查、征集和宣传工作。通过对文保单位建立详细档案、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划定、调整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保护标志牌、说明牌等措施,使现有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此外,故城县在抓好"龙凤贡面"、"甘陵春酒酿造工艺"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础上,还加快推进"运河船工号子"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目前,该县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有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101项。其中,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盐厂秧歌"、"郭庄馅饼""饶阳店架鼓"等,正在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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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