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零时,衡水湖实施封湖禁渔,正式开始了长达10个月的禁渔期。
日前,衡水湖一年一度的捕捞工作圆满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衡水湖实施封湖禁渔。此次禁渔期自2023年10月27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1日止。
禁渔期内实行全湖封闭,禁止一切捕捞船只下湖捕捞作业。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由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赔偿资源损失等处罚。对抗拒检查,扰乱、破坏湖区秩序且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