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办理房产继承这么快,不用来回跑,还省下了一大笔公证费。”近日,市民袁先生从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忍不住连连感叹。
为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的非婚生子女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可以书面承诺代替,申请人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他们简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非公证继承”业务的开展,既节省了群众在公证机构和登记部门之间往返的时间成本,又免除了办理公证的费用,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办理此类业务700余件,为群众节省2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