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衡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副主任王广恒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石跃辉、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副市长周峰、市监委副主任姚世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占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2023年财政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贯彻实施《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检查《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促进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集中视察情况报告;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