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临近燃气管道房屋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8月9日起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近燃气管道房屋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临近燃气管道房屋建筑施工作业监管工作,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对全市所有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正在开展的房屋建筑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根据燃气主管部门提供的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分布情况,负责辖区内临近燃气管道房屋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安监站负责市本级相关项目的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排查内容主要包括: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正在施工的房屋建筑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道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爆破、取土、打桩、挖掘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提前告知燃气经营单位、是否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监理单位是否审查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措施,并提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是否书面通知燃气企业具体施工时间,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施工班组、作业人员是否层层交底,施工作业时是否有燃气企业旁站指导。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工作措施,对排查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立详细台账,发现问题隐患现场督促整改;要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防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因瞒报、漏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