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提升市民对防空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全省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在我市主城区及所辖县、市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长23分钟。现通告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每种警报信号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7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市民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特此通告!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