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衡水市妇联召开妇女权益公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意见会签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市妇联主席张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晓燕,市人民检察院主管领导、二级高级检察官李再兴及两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张琳主席、刘晓燕副检察长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公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刘晓燕为市妇联特邀检察官助理李丽颁发证书。
《意见》明确了对口联系、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同堂培训交流研学五项机制,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张琳指出,建立妇女权益公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固化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执行好五项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衔接高效、优势互补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全力打造妇女权益公益诉讼配合协作的“衡水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靠前站位,切实维护权益,推动妇女权益公益诉讼配合协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刘晓燕表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要坚持能动履职,强化司法保护,以案件办理高质量推动妇女权益公益保护落实落地。要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影响力,提升广大妇女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妇女群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方就近年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对各自职能、工作优势等进行深入沟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就如何落实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探讨,共同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衡水市妇联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落实好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推进平安衡水、法治衡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