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双十二”即将来临,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交易额呈井喷式增长态势,网络平台五花八门的商品预售信息已纷纷呈现,各大电商促销活动、直播带货更是令消费者眼花缭乱。面对火热开售的“双十一”“双十二”网络平台年终大促,衡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消费购物要理性选择、科学消费、注意留存消费凭证,遇有纠纷及时维权。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完善售后,做到与消费者共赢。
选择正规平台 防范交易风险
“双十一”“双十二”期间,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购物平台、网店或直播间,建议货比三家、认真辨别,不点击陌生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物,不付款至私人账号,预防电信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危害个人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理性面对“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带货”等销售形式,注意规避直播间“低价”商品“套路”,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字眼冲昏头脑而冲动消费,下单前更应了解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和效果。通过微商、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购物要谨慎,交易前要仔细核对“微商”的营业资质、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同时尽量不要在无第三方支付的平台付款,以免遭受资金损失。对买回来但不满意的物品,合理利用“非现场购物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退货。
理清促销规则 警惕消费陷阱
面对各大平台及商家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学会“去繁化简”,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提前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甄别“低价”是“真优惠”,还是“假套路”,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并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购买预售产品时,购买前要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条款,确认后再支付定金,并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尾款。另外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对于预付定金(订金)的商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谨慎下单,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注意个人防护 保留维权证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邮购商品前先查看各地疫情报告信息。非必要不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收取商品包裹后,应及时对快递包装和商品包装进行严格消毒。建议就地拆封处理,拆封后做好手部消毒再取出物品,妥善处理快递外包装,尽量不将快递外包装带回家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注意保存购物证据,及时将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支付信息、促销优惠等做好截图,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或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处理,若无法解决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消费维权组织请求帮助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功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客户端、12315APP等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