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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上岗履责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安红卫 
2022-11-01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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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企业食品生产安全。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安红卫)为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学习、监管人员沉入企业指导帮扶,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新规内容传达给辖区企业,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11月1日,全市31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98名食品安全总监、353名食品安全员全部上岗履责。

  组织全员培训,为规定实施奠定基础。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到位,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许可核查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由食品核查专家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宣贯解读,全市234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许可核查人员,314家食品生产企业共计718名法人、质量负责人,总计952人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对《规定》内容逐条进行解读,着重强调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担职责与具体工作方法,如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和自查要求等内容,既提升了参训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落实《规定》的业务能力,也提升了监管人员督促企业精准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服务水平。

  落实人员设置,完善组织构建。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确保规定落地实施,截至10月31日,全市314家食品生产企业中,98家大中食品生产企业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全市所有企业全部任命了食品安全员,任命食品安全员共计353名,11月1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全部到岗上任履行职责,至此,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建立起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制度保障。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细化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分别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列入监管重点,确保实施效果。《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后,衡水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将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及“守查保”(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开展,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届时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通过强力监管,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关键词:衡水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上岗履责责任编辑: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