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胡竞文)中秋节来临,衡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需绿色文明科学理性消费,安全和谐欢度传统佳节。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口碑好的厂家或销售商,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以及产品的包装是否有破损、渗漏或膨胀等问题;购买后按照标示的方法进行贮存,尤其打开包装后一次未食用完的更应注意合理保存,尽快食用,以防变质,避免浪费。谨慎购买“私人定制”“网红月饼”等产品,包括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等“私人定制”形式销售的所谓“无添加、无污染”“家庭自制手工”糕点、月饼;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选择购买原材料、加工过程、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生产资质、食品安全设施条件等真实信息无法查证,没有明确生产地址供追溯来源的月饼。
倡导绿色文明理性消费。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购买“打折”“促销”月饼,莫让“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不盲目攀比,不轻信“保健”“无糖”月饼;商家的促销手段花样翻新,消费者需看清“优惠”规则,自觉选择简约适度的包装产品,避免遭遇限制性消费问题;对于包装过度奢华的“高价”月饼要慎重选择;要注意查看是否搭售其他商品,是否将月饼与茶叶、保健品、酒等其他商品混装,尤其是贵重商品或者奢侈品,是否通过将高价商品和月饼同时放置在礼盒中进行搭售或者混合销售,是否存在包装材料使用贵金属和名贵材料或者包装超过三层等过度包装现象。此外,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主动索取发票,保留好相关原始凭证,网购商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消费维权组织或市场监督部门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不良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各类市场主体要诚信守法经营,严禁过度包装。今年5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及混装要求作出新规定。6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8月10日,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及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上述三项规定对月饼等节令食品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广大市场主体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的同时,要严格遵守上述三项规定,自觉抵制上游厂商推销的过度包装商品。同时,严格遵守《价格法》有关规定,不借机哄抬物价,遵纪守法经营。此外,还应发挥好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作用,确保市场秩序和谐稳定。
同时,希望广大维权志愿者也要迅速行动起来,自觉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配合执法部门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