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郑连池 孙月)行人过街不注意信号灯、不注意来往车辆感觉能过就走,或在交叉路口凑够一撮人就走,有人调侃这种行为是“中国式过马路”,这本是一句玩笑话,但这其中却暗藏着危险。8月16日,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过马路引发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萱萱(化名)由其父亲范某带领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马路过街,二人未观察来往车辆直接通过,且机动车驾驶者梁某未及时降速行驶,造成车与行人相撞,萱萱受伤的事故发生。随即萱萱被送往医院治疗,产生了一定的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范某承担次要责任,萱萱不承担责任。萱萱监护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梁某承担赔偿责任。
“云间”调解解纠纷
因疫情防控措施,远在河南的被告梁某无法到达本院,主办法官李风志便通过“云间”调解与被告梁某取得联系,被告梁某认为自己系正常驾驶,萱萱及其父亲横过马路才导致本次事故,应由二人自己承担损失。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李法官不间断远程在线耐心解释,根据事故认定书其确需承担一定责任,萱萱作为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更应受到保护。随即梁某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就赔偿数额仍有分歧。最后,在李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萱萱监护人与梁某就赔偿款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梁某同意赔偿萱萱12000元,就此一起涉未成年交通事故案件,圆满结案。
李风志法官提醒萱萱监护人,回家后一定要多给孩子讲讲“一站二看三通过”的马路安全口诀;给孩子买些少儿交通规则法规画本;让孩子看一些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警示片,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人的安全意识。萱萱的监护人说,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回家后会认真落实,并表示本次事故的发生也并非完全是一件坏事,给自己和家人提了个醒,从小处说孩子并没有受到太大伤害,大的方面是给我和孩子上了一课,以后不管是步行还是骑电动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后会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其中儿童“飞奔式”过马路、青少年违法骑行、横跨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遇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差等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监护人要切实担起看护、教育义务,道路不是操场,不在马路“放养”孩子。同时家长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以身作则,给孩子带好头、树榜样。在此,法官呼吁广大群众,别用生命过马路,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