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常虹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常虹)4月28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衡水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林长制自2021年11月建立以来,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为推动全市林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衡水市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今春共完成营造林10.66万亩,占省下达年度任务的85.3%,其中,造林绿化完成1.69万亩,森林抚育完成8.97万亩,均超额完成春季营造林任务,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衡水市委书记、衡水市总林长吴晓华和衡水市市长、衡水市总林长董晓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进林长制列为2021年和2022年全市重项工作予以重点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市双总林长,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联合衡水市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级确定林长制协作单位20个、成员20名、联络员22名,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林长制改革。
林长制的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行,为推动衡水市林业发展,特别是森林城市创建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衡水市13个县市区17个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称号,衡水市本级和枣强、武邑、深州、饶阳、故城5个县市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34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除6项需要提升外,其他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与此同时,衡水市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去冬今春以来,全市无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派出76个督导组,陆续排查隐患31处,整改31处,有力推动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滨湖新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现场演练。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郑英姿表示,下一步,将以选定的135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示范点为突破口,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见效;高标准完成营造林12.5万亩,成功创建1-2个省级森林城市和12个省级森林乡村,力争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加强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抓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