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12月25日—27日进行,本次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安进行、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在参与此次我国疫情多点散发情况下的研考时,请注意做好以下事项:
一、认真阅读《衡水市2022年研究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外地返衡考生不要直接前往考点,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居住酒店登记报备,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二)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电子或考前一日内彩色打印的“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本人的首科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且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检测证明3种形式均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5项材料。其中考生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皆可,请提前准备充足。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二、要牢记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的考试科目,考点设在衡水第一中学(鹏程路与纵一路交叉口)、衡水市第二中学(东校区)(桃城区大庆路与问津北街交叉口南行路东)、衡水顺平中学(桃城区人民西路与永昌街交叉口南行路西,市内19路公交贵平橡塑站下车南行)。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点设在衡水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图书馆。
根据《河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
三、及时下载并保存好准考证。2021年12月10日至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做好备份,以便初试和复试时使用。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不得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四、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前三天可在衡水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考点考场分布示意图。考生应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查看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遗失的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每科考试前一段时间内不要喝太多水或者饮料等,进场前要去一趟卫生间,以保证顺利应考。考场为考试场所,考场“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仅提供暂放不负责保管,因此考生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点。
五、有序排队进行身份验证。为严厉打击替考等严重违规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良好声誉,本次考试我市全部采用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时请摘下口罩),请考生到达考点后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提前排队有序入场。特别提示:为最大程度提高验证速度与通过率,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女生尽量不要佩戴饰品、不要化妆,身份验证时提前盘起长发,露出额头及双耳,摘掉帽子和眼镜,将身份证放到阅读器上并平视摄像头,正常几秒左右即可验证通过。
六、要服从考点、考场管理。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七、要注意考试指令。考生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提前答题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会按违规处理,一年的辛苦付之东流不值得。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八、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入场。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计时用表、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根据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中注明的可携带的用具。打印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初试、复试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棒等。
九、要遵纪守法,诚信应考,谨防上当受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考试期间,我院将联合公安、网信、无线电等部门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十、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十一、我院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318-2996982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