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现行失业补助金政策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请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尽快申领,确保享受失业保险政策待遇。
2021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743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740元/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无需提供书面材料,可通过以下渠道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发放,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的,可咨询衡水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为22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