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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千 张文婧 常熠 
2021-09-08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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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千 张文婧 常熠)9月7日上午,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系列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文果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谋划,组织开展“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活动。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是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文果,她将就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市直媒体;衡水发布、衡水微讯等市政新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工人报、河北法制报、河北农民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河北共产党员网、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文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邀请到各位新、老朋友参加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十分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衡水市普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标志着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正式启动。下面,我将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总体进展情况、宣传周活动安排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一介绍。

  一、普查工作总体进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此次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

  国务院普查工作部署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7月21日,我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总结前期准备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伟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全力配合,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全市普查工作任务。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由前期准备阶段正式转入全面开展阶段。

  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市普查办相继召开全市自然灾害风险会商暨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全市清查工作任务对接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工作的通知》,加强普查单位统筹调度,强化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确保全市普查工作保质保量积极推进。截至目前,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普查全面开展阶段的清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普查工作顺利转入主体调查环节,全市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普查宣传周活动安排

  主体调查是普查工作中参与度最广、工作量最大、组织实施难度最高的一个环节,也是普查中最为关键的一环,调查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评估区划工作能否开展,决定着评估与区划能否反映客观实际,也决定着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在这个重要环节,为树立普查“大宣传”意识,构建全市“大宣传”格局,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查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普查工作实际,市普查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衡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周”活动,活动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活动主题是“全面普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文明普查”。

  此次宣传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本要求,围绕“聚焦普查成果、突出衡水特色、策划宣传亮点”工作目标,突出“全面普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文明普查”宣传主题,主要采取“内部+基层,线上+线下,集中+长期”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其中:内部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成立普查宣传机构。成立普查工作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各级普查办负责本级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具体宣传工作。(2)进行普查制度公示。制作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年度计划、任务框架、保密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公示栏,加强普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营造普查良好工作氛围。(3)悬挂普查宣传展板。在机关内部张贴普查宣传海报、悬挂普查宣传展板,营造普查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4)宣传活动总结评估。对普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对风险普查舆情进行跟踪监测和积极应对,提升普查宣传工作成效。基层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开展“行走在基层”实拍记录活动。邀请有关媒体走进普查现场调查,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宣传普查科学性,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2)开展“普查走进千万家”宣传活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张贴标语、宣传画,通过“一封信”、“明白纸”等活动,让普查调查对象了解配合普查工作。(3)开展流动式宣传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至少开通一辆普查宣传车,配挂普查标语,携带高音喇叭,入城市、进乡村进行巡回流动式宣传。(4)报道基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的真实案例、感人故事等,在有关期刊上刊发相关报道。线上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播放宣传或公益短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LED屏以及网站等播放普查宣传或公益短片,介绍风险普查的意义内容、创新特点、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等内容。(2)强化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举办“普查知识微讲堂”系列讲座,制作符合地域特色的“一图读懂”模式样图、H5微场景、宣传形象吉祥物等融媒体产品,强化网络宣传阵地。(3)通信运营商联动宣传。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手机短信主动推送、到达率高、覆盖面广的优势,实时向公众发布普查公益短信,联动开展普查宣传活动。(4)开展“风险及时避,普查我参与”随手拍活动。用镜头拍下日常生活中防治风险隐患、参与风险普查短视频,设立集赞礼品及现金奖励,丰富普查宣传形式,调动全社会人民群众参与普查积极性。线下宣传活动主要包括:(1)召开普查新闻发布会。各级普查办主要领导在当地政府新闻发布平台或其他主流媒体就风险普查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做好政策宣讲,解答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2)印发标语海报及手册。印发国务院、省普查办统一编制的普查相关标语、海报、手册等宣传资料,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3)开展“普查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普查集中宣传展区,悬挂条幅、标语,摆放宣传栏和宣传手册。(4)举办普查知识“大讲堂”。结合部门特点,组织服务对象开展风险普查知识讲堂,普及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的相关知识,形成全社会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风险普查的局面。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查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传递普查意义、普查目的、普及普查知识,使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风险普查,使普查工作人员掌握风险普查的内容和方法,使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普查工作统一部署,10月15日前要完成县级调查及自检工作。因此,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加强全市调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根据国家调查工作时序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9月15日前,确保全面完成县级调查工作;2021年9月22日前,确保全面完成县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的质检、成果汇总工作。二是严格数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普查数据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普查数据成果的汇交和质量审核;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数据和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有效;及时将调查数据在相关部门间共享,实现致灾、承灾部门数据融合。三是做好普查宣传培训。对本行政区域业务骨干进行分期、分批、分类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为全面调查夯实队伍根基。结合各阶段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周和阶段性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活动,为各阶段任务顺利实施创造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技术单位在调查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坚持“问题不过夜”原则,涉及填表、系统录入等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按相关程序上报。加强部门间会商,及时向各地反馈解决措施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并建立问题台账。五是加强普查督导检查。建立普查工作督查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数据统计、现场检查等工作方式,对各地的主体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问题突出、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视情节约谈问责。

  各位朋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国之所系、民之所愿,事关你我、惠及民生”,普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更多人的广泛关注。在这里,我们期待全体市民朋友们能够用微笑支持风险普查,用行动参与风险普查,特别是广大记者朋友们能够聚焦普查,加大宣传力度,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普查办的统筹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作,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参与,我市的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定会圆满完成,防灾减灾能力一定会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生活会更加幸福安康!

  今天,我主要介绍这些内容,再次对大家给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表示衷心地感谢。谢谢大家!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开始提问。

  1.衡水晚报记者:普查工作已全面进入实质性开展阶段。董局长,请您首先介绍下全市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

  董文果​:按照国家普查统一部署,在8月15日前要完成全市的清查工作,在10月15日前要完成县级调查及自检工作,在11月15日前要完成市级质检核查工作。为有序组织开展好全市普查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和普查任务,市普查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各个时间节点内需要完成的普查任务作了明确要求。目前,第一阶段的普查任务,也就是在8月15日前,全市清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根据《通知》要求,在10月15日前,市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成本行业系统市、县两级承担的主体调查任务;二是对本行业系统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完成普查成果自检工作,并将自检合格数据上报至普查系统。各县市区普查办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本级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督促本级有关行业部门完成县级承担的主体调查任务;三是各县市区有关行业部门将本级普查数据上交至市级各主管行业部门进行质检核查;四是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本级有关参与部门共同完成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及自检工作;五是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采用软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级各有关参与部门填报的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进行汇总、内业质检和外业核查,并将无问题的数据上报至市级。

  在11月15日前,市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采用软件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行业部门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业内质检和外业核查;二是完成本行业系统数据汇交工作。各县市区普查办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县市区有关行业部门数据通过市级主管部门质检核查后横向汇交至本级普查办;二是各县市区普查办将本级普查数据纵向汇交至市级普查办。谢谢。

  2.衡水电台记者:我市的清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董局长,请您再介绍下我市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董文果​:清查工作,可以说是此次普查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调查对象的目录、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调查报表发放准确,为后续内外业调查工作奠定重要的基础。

  为组织开展好清查工作,奠定调查工作基础,市普查办主要通过建立“六个机制”、实现“六个统一”,推进全市普查清查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一是建立“常态通报”机制,实现整体进度统一。坚持实行清查工作“日调度”、“双调度”,每日在工作群内推发全市清查进度“实时统计表”、“动态柱状图”,定时发布各地清查工作进度情况,对排序靠后的县市区进行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同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加强工作督办,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清查工作总体进度控制,实现全市清查整体进度统一。二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实现部门权责统一。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任务对接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树立全局意识,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清查工作齐抓共管,强化清查任务组织实施,实现全市清查部门权责统一。三是建立“下沉基层”机制,实现技术规范统一。结合各县市区技术支撑力量现状,市普查办专门成立由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普查工作专班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查专项工作组,深入到有关县市区进行清查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采取答疑解惑、现场讲解等方式,指导协助开展清查数据的录入填报、质检核查等工作,加强清查数据质量控制,实现全市清查技术标准统一。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来源统一。为推进清查工作有序高效,根据清查工作任务需求,市普查办提前编制清查数据共享需求清单,依据相关保密规定,统筹各有关行业部门实现基础性公共数据共享,提高清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成效。坚持“谁经手、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使用共享普查数据,加强共享普查数据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全市清查数据来源统一。五是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实现工作标准统一。制定普查培训方案,明确部门培训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普查人员分类、分批培训,严控培训质量关,提升普查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定期对各地普查人员开展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考核,根据日常检查、质量抽查和各地工作动态、工作总结等反映的情况,对各地普查工作综合能力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实现全市清查工作标准统一。六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实现质量要求统一。明确普查工作的任务分配,明晰政府和部门层面责任,加强对各地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查看机构、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对各地普查工作的机构组建、队伍建设、资金落实、技术支撑、动员部署及清查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边检查、边指导、边总结,进一步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实现全市清查质量要求统一。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清查数据已通过省级验收,清查任务已全面完成。此次清查工作,全市共计清查2个大类、7个中类、31个小类调查对象数据信息8817条。谢谢。

  3.长城新媒体记者:刚才您介绍到此次普查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主题之一是“依法普查”,请您介绍一下,要如何去加强“依法普查”工作?

  董文果​:好,您的理解十分准确。在上次的普查新闻发布会上,我就曾经提到过,数据质量是此次普查工作成败的根本。此次普查宣传周活动,通过大力宣传依法普查,一是要引导所有普查主体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二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四是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进行发布;五是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谢谢。

  4.中国经济网记者:风险普查,人人有责。作为普查对象,请您介绍下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董文果​:本次普查涉及的对象类型多,职责不同,但都要做好各自工作。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报,也要高效协调推动其他普查对象完成普查任务。

  二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普查方案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积极支持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员开展相关调查,我们也会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等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调查信息。谢谢。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

  好的,如有媒体需要深入采访,会后可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