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浓度下降45.8%,优良天数比率提高25.3%,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比例达到80%,劣五类水体断面全面清除,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下降25.4%、65.4%、21.1%、36.2%……“十三五”时期,衡水市超额完成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联防联治、严抓共管生态环境污染。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衡水市还先后制定出台数十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形成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政策体系。同时,建立完善可操作、可检查的考核奖惩体系,对大气、水环境质量进行定期通报排名和严格奖惩问责;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并严格评估考核、追责问责,切实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衡水市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攻坚,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衡水市紧盯“煤、企、尘、车”四大污染源,在全省率先实现散煤经营网点清零,取缔散煤经营网点1106家,完成农村“双代”103.844万户。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分表计电;全市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扩大一倍;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市区连续五年执行长达6个月的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取缔黑加油站点271家;建立正面清单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科学施策,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衡水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明确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全市29家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并达到河北省地方标准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完成119个乡镇级及“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全市4994个村庄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或管控全覆盖,市区实现黑臭水体“清零”。2020年,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强化管控,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衡水市全力推进土壤治理,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384家重点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市13个县市区耕地全部划分为优先保护类;1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回头看”行动和危险废物持续排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500余人次,检查企业3171家次,发现问题73个,立案处罚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举全市之力呵护生态环境,带来了衡水的“环境之变”,衡水市不仅率先摘掉了“全国后十”的黑帽子,更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城市之一”,市民环境获得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