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衡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探索创新、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衡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群众重大关切,依法高效履职,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200余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6次,举行专题询问9次,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64项,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
在强化政治建设上勇担当
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知行合一上践行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委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人大工作的意见》,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编制、脱贫攻坚、产业振兴、农业结构调整、疫情防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面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在提升立法质量上善作为
全面履行立法职能。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原则,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物保护三项立法职能,先后制定出台了《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衡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立法规划、立法联络、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等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成立衡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组建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库,将全市近300个“人大代表家(站)”全部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出台《衡水市立法工作规程(试行)》《关于深入推进衡水市地方性法规落实的实施意见》,构建起科学高效的“闭环式”立法运作体系。强化宪法实施和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做好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促进法制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共审查规范性文件77件。
在增强监督质效上下功夫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预算编制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对《预算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连续三年就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就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市区非农取水、学前教育、医药卫生、全民健身、扫黑除恶、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养老服务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助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定期听取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视察调研,就农作物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对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作开展视察和专题询问,全力打造天蓝水净的宜居环境。加强重点领域司法监督。制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对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决胜执行难、检务公开、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进行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案件评查工作、酒驾醉驾查处、律师“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等进行执法调研,就规范司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司法为民。
在保障代表履职上求实效
加强代表家站建设。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292个。规范代表接待选民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共计进家入站近2.5万人次,接待走访联系群众10万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数9606件,转为建议并解决办理的1868件。深入开展五星级代表家站创建工作,共确定产生五星级代表家站49个。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定《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有计划地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分级组建五级代表活动小组900个,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600余人次,邀请代表参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更加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市六届人大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037件,均及时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水平,确保代表满意。连续两年组织了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活动,评出42件优秀代表建议,并进行了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