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医保局获悉,市直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认定人员,2021年3月13日至5月25日期间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即日起可以到原就医医院按政策办理报销了。
为方便参保患者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门办理窗口“一站式办理”,参保患者提交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录入信息,医保中心审核后将报销资金打入患者指定银行账户。报销需提供资料:原始票据、处方(医院协助提供)、特殊检查审批表(附报告单)、特殊管理药品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具体开户行)、联系电话(手机)。
需要提醒的是,广大参保职工请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资料报送,以便医保中心集中审核,尽快解决您的医药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