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衡水市正式发布《2021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实施意见》。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巩固去年招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进一步优化提升,旨在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更多的孩子“上好学”“好上学”。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前提下,根据主城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深化改革,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适龄子女的入学需求。
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对考生有三大利好:一是增加了统一录取计划;二是增加了民办学校公助生和“普惠生”统一录取计划;三是增加了优质高中学校统一录取计划。
中考志愿填报方面的主要变化:一是“一分一档表”只包含A、B、C类考生,这样更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二是划定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但对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的学生不设最低控制线。三是统一录取结果公示时间由去年的5天改为3天(含公布当日)。四是在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放弃填报志愿”选项,所有考生必须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对未填报志愿的考生,由学校负责通过志愿填报系统导出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及家长,并签字确认。
《实施意见》规定,凡是由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统一录取的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行录取,违者退回原录取学校,在原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对统一录取后不报到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行录取,违者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