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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卫健委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来源: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2021-04-14 10: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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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21年衡水市卫健委继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分析及督促落实等工作。按照《河北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1年版)》工作内容,衡水市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把握形势,推动水质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至关重要。2021年全省饮用水监测继续覆盖全部县(区)城区和全部乡镇,监测点设置与2020年基本一致,往年已设置的监测点要继续开展监测工作。市卫健委认真总结2020年饮水监测工作,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部署好2021年工作,推动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取得新成效。

  压实责任,持续巩固监测工作成果。衡水市卫健委切实履行好水质监测主体责任,在完成国家每年两次监测任务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因地制宜扩大检测频次,充实完善本地区水质卫生安全状况数据库,进一步推进辖区内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为衡水市区饮用水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重点突破,提高水质监测能力。衡水市卫健委对各县(市、区)水质检测能力状况进行全面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改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充分利用云技术和大数据,开展水质基线调查,推进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并确保与监测任务相匹配的人员、仪器和设备保障到位。

  抓实做细,积极推进水质信息公开和规范化工作。市卫健委充分认识到水质信息公开透明既能保障知情、有利监督,也能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加强部门沟通,以通俗易懂、贴近民众的方式,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实现各县(市、区)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末梢水水质信息。

  多措并举,落实监测工作资金。衡水市将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内容,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

关键词:衡水市,卫健委,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责任编辑:李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