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衡水市人社局获悉,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衡水市2021年延续落实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据介绍,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743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740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值得注意的是,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无需提供书面材料,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可通过两种渠道办理,一是,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二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12333或2218006。(记者 张玲玲)